根据全市共享停车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停车工作,盘城街道承担机关单位共享停车试点任务,遵循主动服务民生、有序组织实施、坚守机关安全底线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共享停车各项工作,切实形成共享停车南京市机关停车试点单位。
目前,盘城街道已经完成共享停车工作停车设施规范化设置。主要包括:停车告示牌,行车导流路面指示(路面指示牌)、停车位标识(车位喷涂)等;并已完善停车场监控设备的覆盖度,实现多角度保存监控视频。
关于开放共享停车试点的公告
为方便市民夜间及节假日停车,盘城街道部分单位已于2021年12月1日起,向社会公众开放办公区域内部小型机动车停车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点数量
盘城社区:盘城街道徐家楼58号,4个共享停车泊位
综合执法大队:盘城街道工业大道8号,6个共享停车泊位
备注:结合机关停车实际情况和安全管理的需求,只限停放小型汽车。
二、服务对象
公开面向周边个人信用优良、无犯罪记录的市民,采用自主报名和摇号的方式确定。
三、开放时间
工作日:18:00至次日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前一日18:00至周末及节假日次日8:00。
四、申报时间
有意向的市民朋友可在2022年1月10日前,申请报名。(有在盘城社区停车意向的市民朋友,到盘城社区填写报名表;有在综合执法大队停车意向的市民朋友,到综合执法大队填写报名表,进行登记审核。)
联系人:张建 15189828255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盘城工业大道8号综合执法大队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行驶证复印件;③驾驶证复印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开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复印件;②行驶证复印件;③驾驶证复印件;④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申请开具)。当申报车辆数量大于提供停车泊位数时,由相关社区或执法大队共享停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民代表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抽签结果通过电话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电话后3个工作日内到相关社区或执法大队签订共享停车协议。停车协议时间为12个月,协议期满后,需按前款规定重新确定停放车辆名单。申请人在使用共享停车位期间,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共享停车服务协议。
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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