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停车场免收停车费
发布时间:2020-02-19 10: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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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阜阳市发改委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停车场实行免收停车费的通知》。
通知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下列公共停车场(点)对城乡居民停车实行全免费。具体包括:(一)政府投资(包括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和交通投资公司)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二)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站、城市交通场站等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三)旅游景点、医院、普通高校、体育场(馆)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四)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宾馆、酒店、商场、写字楼等配建面向公众开放的机动车停车场;(五)依法施划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通知要求各类停车场经营单位切实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出经营管理的封闭式停车场的车辆和驾乘人员,要严格做好车辆消杀和人员测温、登记等工作,不得因实施免费开放而懈怠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2月1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疫情防控结束之日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