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委机构改革方案:停车处更名静态交通管理处

北京市交通委机构改革方案:停车处更名静态交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4-22 10:41:27 点击数:

日前,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公示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的调整方案。原市交通委的内设机构路政局、运输管理局被撤销,内设机构由56个调整为39个。其中,“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协同处”更名为“协同发展处”、“停车处”更名为“静态交通管理处”,一些新成立的处室承接了原路政局、运输管理局的职能。


“停车处”更名为“静态交通管理处” 负责共享单车行业管理

据了解,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简称市交通委)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是正局级单位。根据北京市交通委机构改革方案,原市交通委的内设机构路政局、运输管理局被撤销,相关职能并入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六个城区处改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分局,路政局十个远郊区公路分局改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公路分局;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了整合,由56个调整为39个。


记者注意到,除了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综合规划处、发展计划处等北京市交通委原先的常设处室保持不变外,不少处室的名称、职能都进行了调整,以更加适应当下北京市交通发展的现实状况。


其中,“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协同处”更名为“协同发展处”,职能为:组织拟订北京市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推进区域交通协同发展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缓解交通拥堵工作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绿色交通发展处(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职能为:组织推进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负责机动车数量调控管理工作;“停车处”更名为“静态交通管理处”,职能为:统筹北京市停车管理工作。起草停车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标准、规范,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区停车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考核。同时,静态交通管理处还将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范和标准,建立企业服务质量信用考核机制。


原路政局局长:机构改革后将提升行政效率

2018年12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发布通报称,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北京市将不再保留市交通委员会内设的路政局、运输管理局。路政局、运输管理局的下设处室和人员编制纳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统一管理。


记者注意到,本次公示中市交通委39个内设机构中新出现的城市道路建设处、工程设计处、城市道路管理处就属于原路政局的职能和机构;而出租(租赁)汽车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处、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货物运输管理处则属于原运输管理局。


对于北京市交通委的机构改革问题,在今年的北京市两会上的人大代表询问、政协委员咨询活动现场,市交通委副局级领导、原路政局局长孙中阁曾对记者表示,在职能划转方面,例如工程的计划编制问题,原先是由路政局组织上报交通委,待最终确定后再交由路政局实施,而在机构改革后,则直接由交通委制定。“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整合、磨合后,一定能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孙中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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